集團公司定位不清,未能發揮統籌規劃各分子公司發展戰略的重任。
集團公司對分子公司缺乏有效的管控,導致總部職能虛化,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在戰略上、運營上脫節。
股權結構復雜、治理層級較多,出現子公司管理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尷尬局面,經營管控與實際運作難推進。
分子公司業務運營體系各自獨立、割據,甚至過度競爭,缺乏戰略協同與一體化運作,存在失控風險。
管控體系不健全,組織結構不配套、管控流程不清晰,導致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缺乏實質有效的管控。
跨層次管理損耗大,決策時滯、工作冗余、管理成本增加。
以企業戰略為先導,通過從集團總部的職能定位入手,明晰集團管控模式,系統性地建立集團組織結構、責權體系以及業績管理體系,使企業價值創造能力最大化,幫助企業實現基業長青態。
明確集團治理結構,建立起有效的管控體系,掌握宏觀決策權和重大管理事項,集團總部逐步發展為以戰略決策、投資決策和財務目標監控為主的上層宏觀調控中心。
完善各分子公司的組織架構和部門職能,賦予其一定的經營管理權和決策權,最大限度發揮子公司的自主性與積極性,后期逐步過渡為自主經營模式,發揮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以利潤為導向,關注凈資產收益率和公司長期發展。
股權結構復雜、治理層級較多,出現子公司管理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的尷尬局面,經營管控與實際運作難推進。
通過分子公司業務協同、資源整合,實現集團一體化運作,最大化發揮集團優勢,提升集團公司核心競爭力,實現規結構效應、協同效應。
根據集團總部與各分子公司的功能定位、職能設置情況,明確集團總部對各分子公司的管控流程與管控重點,理清業務管理邏輯,實現集權有道、分權有序、授權有度。
企業治理無論采取哪種管控方式,都離不開業務經營權、資金使用權、人事決策權這三個核心要素。其中業務經營存在諸多變量因素最不容易掌控,因此管控措施重點圍繞預算、運營、績效三個維度展開設計。
集團總部這個“家長”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對分子公司的管理方式有差異的,因此需要慎重選擇管控模式。
博華建議逐步推進實施集團管控進程,通過組建過渡管理團隊,設計循序漸進的階段轉型方案,實現平穩落地,不追求一蹴而就。
集團管控需要監控與激勵并重,抓好分子公司一把手,從職責要求、競聘、任免、考核實現端到端的管理。
提前做好人才培養與儲備工作,避免出現無人可用或用人不當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