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所有者與員工之間的利益訴求存在差異,所有者注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投資收益,而員工更關心的是在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個人收益。
現有的薪酬激勵政策已經難以調動工作的積極性,員工始終是“打工心態”,認為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是老板的事情。
員工缺乏歸屬感和安全感,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因此導致的重新招聘和培養,消耗的資源會成為企業沉重的負擔。
隨著人力資源成本和薪酬標準不斷的提高,企業現金付酬的壓力越來越大。
單純的工資加獎金方式難以吸引外部優秀人才加盟。
博華認為企業所有者和員工之間價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導致雙方在企業運營管理中行為方式的不同,因此實施股權激勵的意義就在于讓企業的管理者和核心人員成為企業的合伙人,其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趨于一致,弱化二者之間的差異,從而形成利益共同體,以達到企業未來可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
通過股權激勵方式,用企業的未來凝聚企業的核心人才,建立起一種長期的核心人才激勵機制,把核心人才、股東的長遠利益、公司的長期發展結合在一起,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長遠發展目標。
有利于增強核心人才對企業的歸屬感和責任感,調動工作積極性,強化組織的凝聚力,預防核心人才流失,使其盡心盡力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
有利于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能夠適當地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現金流出,保證現金流順暢運轉。
有利于吸引外部優秀人才,為企業輸送新鮮血液。
顧問輔導企業確定股權激勵對象范圍,以企業中長期戰略目標為導向,選擇對企業戰略最具有價值的人員,過去與未來的貢獻同時兼顧。
激勵模式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直接決定了激勵的效用,顧問指導選擇適合企業發展的股權激勵模式。
顧問輔導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方案,協助企業搭建股權激勵管理團隊,提升管理人員管理能力。
顧問主導設計股權激勵的業績評價體系,使股權激勵的行權與業績強掛鉤,實現企業戰略目標。